水土保持方案編制
水土保持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如果單位和個人在開發利用水土資源中,必須重視環境建設,保護生態環境。凡從事房地產開發、開辦經濟(技術)開發區、旅游開發區、礦山企業、電力企業和其他工業企業,修建鐵路、公路、水工程等生產建設和資源開發工程,必須按照各省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制定水土保持規劃。
水土保持方案可以簡單分為點狀項目和線狀項目,點狀項目包括房地產、廠房、礦山等,水保方案一般采取周邊控制的方式控制水土流失,如施工圍墻、周邊排水溝、沉砂池,出口設洗車池并配沖水設施。線狀項目一般較經歷不同地形,較為復雜,主要以公路、雨污水管網、地鐵、鐵路、燃氣管道等為主,可簡單分為路塹邊坡和路堤邊坡,對于道路來說,選址應盡可能避免大挖大填,隨形造勢的原則。水保方案也可分為房地產類、礦山類、公園類、公路類、管線類等。
水土保持方案經批準后,生產建設項目的地點、規模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變更的,應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
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其生產建設活動中排棄的砂、石、土、矸石、尾礦、廢渣等應當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確需廢棄的,應當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專門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證不產生新的危害。
對可能造成嚴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自行或者委托具備水土保持監測資質的機構,對生產建設活動造成的水土流失進行監測,并將監測情況定期上報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
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生產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應當驗收水土保持設施;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本公司提供水土保持系列服務:
1、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報告書、報告表)
2、水土保持咨詢服務
3、水土保持措施設計
4、水土保持監測服務
5、水土保持施工
6、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服務
7、水資源論證
8、防洪評價